今日公布!玉溪中支和谐“天衣无缝”
近日,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令人瞩目的案件审判结果。该案中,两名社会闲散人员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,引发广泛关注。
案件始于近些年来玉溪市东区某街道的治安隐患。据调查,两名被告人“阿龙”和“阿虎”长期在该街道游荡,以欺凌弱小、勒索钱财为乐,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秩序。
针对这一情况,玉溪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高度重视,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。办案民警通过深入细致的走访摸排和证据收集,掌握了大量被告人违法犯罪的事实。
经查,被告人“阿龙”和“阿虎”多次对过往行人进行无端殴打和恐吓,并以此索要钱财。此外,他们还经常纠集社会闲散人员,在街道上公开辱骂和威胁他人,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根据收集到的证据,办案民警依法对两名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。经讯问,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,并充分查明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。法院认为,两名被告人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,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。
最终,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“阿龙”有期徒刑一年,被告人“阿虎”有期徒刑九个月。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,有力打击了社会治安乱象。
本次案件的成功审理,是玉溪市公安机关和法院打击犯罪、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一次重要胜利。它彰显了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决心,也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的保障。
近些年来,玉溪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“严打”方针,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管理,有效遏制和减少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。
玉溪市东区“阿龙”和“阿虎”寻衅滋事案的成功审理,再一次证明了玉溪市公安机关和法院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、打击黑恶势力方面的坚定决心和强大能力。相信在全市公安机关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,玉溪市必将成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。